足彩app关于常德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业务办理流程的公告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0〕139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我局重新修订了我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非毗邻县间)》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清单(见附件),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按新标准对外受理申请业务。上级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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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8 日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非毗邻县间)
一、事项名称: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非毗邻县间)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审批对象:企业法人
四、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0〕1394号)
五、审批范围:常德市
六、法定期限:20工作日
七、承诺期限:12工作日(不含5个公示日或10个征求意见日)
八、审批条件:
(一)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从事一类、二类客运班线和包车客运的客车,其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其中高级客车30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15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
(三)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九、申请材料(见附件)
十、审批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向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书面提交或通过湖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自助服务平台网上提交,书面提交的,由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足彩app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整理后经局首席审批员初审后移交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告知其。
时限:1工作日
(二)初审
局首席审批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时限:1工作日
(三)审查
1.由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牵头组织,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及局相关科室参加,根据许可条件和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以及场地、设施设备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实质性审查可能包含现场勘验、技术鉴定、专家评审、安全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公示等程序),提出审查意见。征求属地管理部门意见的,属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填写《道路客运行政许可征询意见反馈表》(附表5)。
期限:6工作日(依法应征求中途停靠地和目的地同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意见的,征求意见所需的10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工作期限;依法应向社会公示的,公示所需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工作期限;上述两个工作期限不能累加)
(四)决定
1、以下办理项由分管负责人根据局运输管理科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审签后报局主要负责人,提交局长或局长专题会议研究后依法做出许可决定(一类):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新增);
(2)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3)扩大经营范围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4)新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5)道路客运班线超越城区范围变更起讫地许可;
(6)变更客运班线车辆数量及要求许可;
(7)新增旅游客运、包车客运车辆许可;
时限:3工作日
2、以下办理项由局分管负责人根据局运输管理科审查意见,依法做出许可决定(二类):
(8)道路客运班线变更经营主体许可;
(9)客运班线经营期届满重新申请经营许可;
(10)道路客运班线变更中途停靠站点许可;
(11)道路客运班线变更日发班次下限许可。
时限:3工作日
3、以下办理项由局首席审批员当场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告知局运输管理科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三类):
(12)暂停、终止客运班线经营许可(限经营者主动申请);
(13)换发、补发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
(14)注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
(15)注销旅游客运、包车客运车辆。
(五)送达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根据许可决定,按需制作《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送达并颁(配)发、回收相应证件,整理许可档案。
时限:1日
十一、审批流程图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流程图
附件
申请材料清单
一类事项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新增)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附表1);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4、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
(二)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附表1);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4、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
(三)扩大经营范围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附表1);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4、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
(四)新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附表2);
2、进站承诺书。承诺在投入运营前,与起讫地客运站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在乡村一端无客运站的,不作此端的进站承诺);
3、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5、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
(五)道路客运班线超越城区范围变更起讫地许可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附表2);
2、进站承诺书。承诺在投入运营前,与起讫地客运站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在乡村一端无客运站的,不作此端的进站承诺);
3、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5、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
(六)变更客运班线车辆数量及要求许可
1、《变更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附表3);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3、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七)新增旅游客运、包车客运车辆许可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附表4);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3、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二类事项
(八)道路客运班线变更经营主体许可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附表2);
2、进站承诺书。承诺在投入运营前,与起讫地客运站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在乡村一端无客运站的,不作此端的进站承诺);
3、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5、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
(九)客运班线经营期届满重新申请经营许可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附表2);
2、进站承诺书。承诺在投入运营前,与起讫地客运站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在乡村一端无客运站的,不作此端的进站承诺);
3、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5、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
(十)道路客运班线变更中途停靠站点许可
1、《变更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附表3);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3、进站承诺书。承诺在投入运营前,与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
(十一)道路客运班线变更日发班次下限许可
1、《变更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附表3);
2、进站承诺书。承诺在投入运营前,与起讫地客运站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在乡村一端无客运站的,不作此端的进站承诺);
3、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5、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
三类事项
(十二)暂停、终止客运班线经营许可(限经营者提前30日主动报告)
1、暂停、终止客运班线经营报告;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十三)换发、补发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补)证申请表(附表6);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3、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遗失补发除外)
注:其中到期换证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提前1 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局运输科对其经营资质条件进行复核,对违章处理情况进行审查。
(十四)注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
1、注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报告;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3、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十五)注销旅游客运、包车客运车辆
1、注销旅游客运、包车客运车辆报告;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3、原车辆《道路运输证》。
附表1
客运1表第1页 共3页
客运1表第2页 共3页
客运1表第3页 共3页
附表2
客运2表第1页 共3页
客运2表第2页 共3页
客运2表第3页 共3页
附表3
附表4
附表4第1页,共3页
附表4第2页,共3页
附表4第3页,共3页
附表5
附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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